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
来源:南岔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:2022-08-03
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部署的要求,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函〔2021〕1283号)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黑自然资办发〔2021〕22号)等文件要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》、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》相关要求,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核查认定。经查,南岔县辖区内共认定24处历史遗留矿山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,公告期30日(自公告之日起)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存有异议,请在公告期内向南岔县自然资源局反映。
特此公告
南岔县自然资源局
2022年08月3日